07年交的房,装修后从08年开始多次漏水,墙纸破损,木地板翻修(当时拍有数码照片),开发商做了外墙修补,但是一直没对房内恢复或赔偿,怎么起诉开发商或物管(是一个老板两个公司)。物管换了好多次人了,一直拖着不解决,现在的物管说他们只负责和开发商协调,而且以前我提回复内墙的要求是否和他们提过无法查证,现在过了房屋保修期,不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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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起诉 开发商 和 物管公司 要求 立即 整改 采取修复措施 由此造成的损失 由他们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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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你怎么查也没有用的
房屋漏水和拒交物业费之间没有任何的关联
未缴纳物管费,可以补缴并缴清滞纳金,但是物业出现了质量问题应该及时解决。
不缴纳物业费显然不对,外墙保修期为5年,在保修期内,应该要求开发商进行保修,如开发商不及时予以修理,可以向房管局开发科(股)或建设局(质监站)进行投诉,一般可以予以解决。保修期过后,可以通过物业公司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物业科)申请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行修复,物业公司应当予以配合,如不配合,可以联合超过2/3以上的业主对物业公司进行解聘,重新聘请负责任的物业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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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开发商,看合同约定,是否过质保期,一般房屋漏水的质保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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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