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下有关离婚的,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小孩现在十一个月,但是因为婚姻期间经常吵架。每次吵架之后男方都会使用冷暴力,这次也不例外,已经半个月不说话我打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就是一直不说话,我实在受不了,我想离婚。我们当初打的结婚证是在湖南,他是广东的,但是我们两个已经在广东清远工作了五年了。但小孩从出生就一直在湖南生活,如果要起诉离婚应该在那个地区,小孩的抚养权可以给争取到的几率多大。南方工资是比女方高,但是他要养父母,女方家里条件稍微好点,工资低一点。麻烦帮我分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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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民诉法规定,你如起诉男方,受诉法院为男方所在地法院。其次,小孩的抚养权,如你所述属实,判归你抚养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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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在清远起诉,目前状况,男方起诉离婚法院尚不会受理,如果你起诉至法院还是可以受理的,孩子判归你的可能性稍大一点。
追问:为什么男方起诉法院不会受理呢,你觉得他这样不理不睬我应该采取什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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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与男女双方父母经济条件无关
追问:那我想问他的工资高对于争取小孩抚养权很有利
解答:不是唯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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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是广东省。想点办法也可以在湖南起诉。电话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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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