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去年十月我妈妈被出租车撞到,左腿三处骨折,交警判定对方全责,对方也买有全险,而后我妈妈进行了手术,装了钢板,钢板需要一年半才能拆除,到时做伤残鉴定距离车祸发生估计都已经两年了,而且据说保险的时效是两年,那么我想请问一下超时了保险公司还负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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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这个问题,法院的一般做法是评残后残一年内起诉,但是,保险起见,已经可以确定的损失你可以先起诉,误工费如果没有收入证明按法律规定的来计算,精神损失费一般是10级5000元,每上一级增加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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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先向法院起诉要求已经产生的损失,后续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等后续治疗费用产生后及伤残鉴定的结果出来后,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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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在治疗结束之日起或定残之日起一年内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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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超过时效就会丧失胜诉权,建议及时处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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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在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公司都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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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