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三个月,公司没有给我交五险一金,工作一年半后,现在提出离职,公司是否有义务将试用期三个月的五险一金给我补交上。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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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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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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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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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缴纳保险,但是并未对试用期内的情形做明确的规定。所以建议你和公司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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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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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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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向劳动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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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到社保局投诉 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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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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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用人单位尚未缴纳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到当地社保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因政策原因无法补缴的,可以要求单位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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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义务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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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