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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和我老公因为感情不合,分居都两年多了,我们从没联系过,我给他离婚,他一拖再拖,现在也不知道去向,我想去法院起诉他,可我在广州,老家是河南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15-06-16 12:36:2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的情况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一致的可到双方任何一方户籍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制作离婚协议);协议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经常居住地证明一般为一年以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也可以在居委会开具居住证明。有子女需要解决抚养问题的,两岁以内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十岁以上的孩子会考虑孩子自己的意愿,除此以外,法官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居住环境,教育背景,身体状况等等认定谁更适合抚养小孩。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有财产争议的,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平均分配。一方有家暴、虐待、重婚、遗弃、酗酒、赌博等恶习造成对方损害的的属于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赔偿。
  • 您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离婚诉讼。。
  • 您好,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的,符合下列情形时法院会判决准予解除婚姻关系的!(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你好,依法起诉到法院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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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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