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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与老公感情不合,没法维持婚姻,提起法律诉讼。第一次起诉于去年12月15日开庭审理,判决“不离”。当堂双方签字。可自判决起半年来一直没有缓解双方矛盾,想再次起诉。听说半年后可以,判决书上是12月11日,而开庭双方签字是在12月15日,时间应从哪一天开始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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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13 19:51: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