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和另一个人借了190万,借钱的时候我不在,后来对方来找我朋友。他没有钱还。对方就喊他找个公务员来担保。我朋友就找到了我,当时对方承诺三点。1,配合他能找到借钱的人。2督促他还钱。3保证他不消失。我就在他的忽悠下。签了字。后来对方到我单位告我。到我家找我。为此我付出了很多代价。离婚了,家也没了。请问有什么方法可以解脱出来。我当时处在身体不舒服的状态。犹郁症。这个理由可以成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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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问题主要是担保责任是否有效问题,建议找专业律师处理。
你自己无法从法律上去解决。
追问:如果借条是一月份的,而担保签字是8月份的。有效吗?我的朋友出示医院忧郁症证1明有用吗?
解答:担保可以认定有效。
忧郁症不能作为无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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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否明确签署了同意个人承担担保责任,否则,无需担责。
追问:如果借条是一月份的,而担保签字是8月份的。有效吗?我的朋友出示医院忧郁症证1明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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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解决办法需要进一步了解案情和现有的证据材料。
追问:你好。如果借条是一月份的,而担保签字是8月份的。有效吗?我的朋友出示医院忧郁症证1明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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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当时同意并签字的,有效的。
追问:如果借条是一月份的,而担保签字是8月份的。有效吗?我的朋友出示医院忧郁症证1明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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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的。您可以搜集对方财产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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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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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