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本市酒店打工,月工资2000元,无休息,每天工作14小时,全月31天计算,上434小时,全夜班,如有事请假扣工资,本人现在上了一个多月了,现在工作量又加大,一天必须干5样工作,我现在身体受不了,提出辞职,酒店不让走,说走了就扣工资(因为扣一个月工资未发),理由是招到人,才可以辞职,请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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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30通知单位即可。同时若没有与你签合同或没给你交保险,你还可以要求其它赔偿,具体可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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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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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辞职的,如果扣你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建议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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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局投诉吧,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最后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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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提前通知可以解除合同。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正常劳动时间,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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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