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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当初离婚是因为家暴,离婚时有一子,女方农村家庭没有收入孩子给男方抚养,离婚时签署协议女方按月给男方抚养费,男方家境殷实口头说不用给,过来几年男方又来索取抚养费。 我的问题是女方一定需要给抚养费吗,法律如何规定?

民事相关
2019-01-25 19:22:16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女方有义务支付的,但女方也可以起诉变更孩子的扶养权,由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致电或者来我所面谈。
  • 你好,女方有义务支付抚养费。
  •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2、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3、根据司法解释,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根据《子女抚养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人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人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人的50%。(2)无固定收人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人或同行业平均收人,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您好,需要的。
  • 你好,法律规定未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按月或者一次性支付抚养费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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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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