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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金钱纠纷打架致一人二级伤残 原告已出院 被告第一次拘留取保候审后被释放 两天后又被看守所收押 被告同意和解 原告索要三十万 被告条件支付不了 是否合理 现原告已出院 被告还在看守所收押 我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05-24 16:55:2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私了不存在是否合理的事情。判决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治疗的交通费。私了还包括伤残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但私了并书写谅解书后能对量刑(就是判多少年)有益。一次性赔偿不起,可以分期赔偿。如果不能私了,判决的数额是以实际损失为限的。
  • 被告 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应该赔偿你损失,至于能赔偿多少看被告的条件和被告人数。而且具体赔偿多少还要根据原告实际情况计算。如果方便就带着病例诊断来我单位帮你计算。
  • 依法赔偿,要求对方出谅解书。
  • 具体案情希望你来电说详细些。
  • 要看伤情是轻伤还是重伤,如轻伤应在3年以下量刑,民事赔偿部分伤残赔偿金故意伤害案件不用赔付,其它医疗,误工费要根据住院治疗天数和具体花费的数额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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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