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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他2012年领取结婚证,房产证(有贷款)登记日期是2011年,房子首付款是他付得,产权登记在我个人名下,注的是个人单独所有,婚前和我和他到市公证处公证房屋属于我个人所有,现在我和他协商就房屋婚后还贷部分我给他适当补偿,他不同意,他现在说房子是他买的,和我没关系,让我和小孩净身出户。请求赵律师帮助。谢谢

民事相关
2015-06-12 13:26:2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子是以登记为公示公信的。房产证登记在结婚前,房子当然是你的。
    并不是他让你净身出户就净身的。不用理他
    让他去起诉,你适当补偿他还贷部分是可以的。首付款可以视为是赠与。
  • 公证过可能性,法律上确认男方赠与你房产
    解答:公证赠与房产,法律上确认男方赠与你房产合法有效
    解答:协商不成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会支持:房产归你,小孩抚养权归你
    追问:我需要补偿他钱吗?就是对于婚后房子还贷部分。谢谢。
  • 是你的房子,婚后还贷部分给他补偿
  • 你好,你可以分割财产,并且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初步判断房屋应该属于你个人所有,子女由你抚养,他应该支付抚养费。
  • 房产归你所有,婚后还贷部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抚养权可以争取。如需代理,可以与本人联系。
  • 你可以通过诉讼离婚,他不同意,那诉讼结果会对他更不利。
  • 依照你说的,房屋所有权是你的,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
  • 房子应属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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