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在2014年12月22日入职公司工作,至2015年3月14日公司提出辞退,工作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入职登记表上约定试用期到手工资3600元,试用期后到手工资4000元.公司从2014年12月22日至2015年3月14日工资是以3600元的工资标准结算,并未支付任何的赔偿金,如果申请仲裁,我可以要求得到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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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辞退如何赔偿|||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退)分以下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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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如果是违法解除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金,还有另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大概是2个月的平均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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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违法解除你可以得到一个月的赔偿金,还有另加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根据你的情况大概是2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赔偿金和补偿金是不是一样的?如果不是一样,可否同时主张赔偿金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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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倍工资、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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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即从2015年1月22日至3月14日可再要一份工资;没有约定工资,你也没有提异议,工资按3600元算;你不是以公司没有给你买社保为由提出辞职的,单位不用给你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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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超过1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成可以要求双倍工资,未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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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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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