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无红绿灯路口左转,双方都是两车道,因下班高峰,车多缓行,直行车和转弯车都是相互礼让着依次通行,当我车完成转弯准备进入支路,从右侧车道缝驶出一辆摩托车,直直撞上我车头右侧,交警判我车全责,并且违章扣3分,罚100
我也不是不讲道理的人,转弯车应先让直行车,我懂!但当时的实际情况是车多路堵,转弯车也不可能停车等一两个小时高峰过在转,我也是在直行车停车礼让的情况下缓慢转弯的,摩托车从右侧缝使出来(轿车堵着,根本看不到摩托车)撞上我,而我就这样“被违章”了…
直行车有优先通过的权力,难道就没有路口减速慢行的义务???明知道堵车,并且有支路,摩托车还这样肆无忌惮的直撞,就是因为国家给了他直行优先的权力?出了事故不用负责?要是人受伤,转弯车还得担大责?我转弯车已经转到这个位置了,该前行还是后退还是停车,只能默默祈祷…请问, 摩托车是否也该为这起事故负部分责任,并非无责?这种情况我可以要求复核么?若是交警不看实际情况,一昧就按交规处罚左转车辆,那以后只要我车想整修或自己擦挂不想自费,都去找个左转车撞撞,就能免费修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