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九号下午五点钟左右,我在东台沿海医院北边的桥上,驾驶摩托车,我的手续保险跟行驶证,无驾驶证,我驾驶摩托车在慢速车道上行驶,在桥上我带了点手刹,后面的电瓶车追尾了,对方称我突然急刹导致电瓶车追尾,我跟电瓶车辩解道,电瓶车应该行驶在右边的车道不应该走到机动车的慢速车道上,对方要求我带他去医院检查,当时我答应了,检查后我花费了400左右,我今天就后悔了当时没有报警,是电瓶车追尾的我,我的车子保险角也被撞坏了,我当时觉得没有什么大的事情就没有去医院检查,请问我当时应该报警嘛,我应该帮他看检查嘛!我觉得他追尾的我。我不应该帮忙负医药费.我有B2驾驶证实习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