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在雇佣于房山良乡家庭作坊式的个人废旧木材加工厂(无工商注册),工作是不小心一根手指被截断,随后被老板送医院进行断指再植手术(住院费用1万多老板垫付),现在在家修养,做术后康复,后来协商赔偿事宜,老板只愿出2500元营养费,和保险公司(保险由老板购买)报销的2500元,协商不成,申请仲裁,回复说这是属于民事关系,只能到法院诉讼,请问可以申请哪些赔偿?伤残鉴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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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包括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定残的还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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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受工伤以后,要到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只有认定为工伤以后,在根据伤残等级进行相应的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以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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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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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按照雇佣关系处理,要求对方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先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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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找律师当面咨询计算赔偿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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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