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房子和邻居间有个公共平台,属于公共区域,原来只起到美观作用,邻居占用了它扩张自己的阳台,跟他口头协商好1人半,去在物管签了协议,以为有物管的见证,就没把1人1半写到协议了,现在邻居反口,用铁栏杆侵占了大部分区域,而物管就推脱说已经签了协议,不关他们事,不肯做证。这个违章只影响到我的门口过道的窗户,出入感觉像被铁栏围住,采光通风不是太大影响,请问能打官司和胜算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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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有约定按约定.采光通风不是太大影响,要对方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胜算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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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可以要求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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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都是违章的占用公共面积,只能去房管局或者城管投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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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依据相邻权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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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约定按约定.采光通风不是太大影响,要对方停止侵权,恢复原状胜算不大
追问:现在最大的问题是签的协议根本没写明应该各占多少,就是物管简单的给了一个双方协商好的改建协议,而现在物管不肯做出当时是说好各自一半的见证,是不是就只能这样了。能不能去城管投诉呢?谢谢!,唉,以为邻居间不要搞的太麻烦,结果是自己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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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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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城管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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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