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13岁)在一次体育课上练跳绳,被同班另一个男同学抓住绳子和手,险些摔倒,儿子生气先是拍了一下对方,没想到对方还手打过来,狂打的儿子头打的发昏,儿子被激怒了,一下推到了对方,造成对方左膝盖着地摔伤,事发第一时间班主任通知我们,我们立即送对方小孩去医院治疗,经过十四天住院,目前已出院回家休养,住院医药费(6500元)我们已经全额付给了对方。但是对方孩子家长还以小孩需要休养不能上学,要求我们支付20天家教费9500元,我觉得两个小孩都有责任,医药费我已经全额承担了,家教费我愿意承担一半,但是对方认为我们没有诚意,咄咄逼人一定要我们全部支付家教费,还说如果不给家教钱就请律师告我们。请问我是否应该支付家教费,按什么比例支付?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
-
无需支付家教费
-
对方的要求时没有法律依据的,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
双方都有责任,对于全部损失的总数,由双方各承担一部分,比例可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
协商不成起诉
-
家教费这一块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有些法院支持,有些法院不支持。
-
你好,这个是按照过错责任划分的,你们最多7成,对半最合理。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