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有一租赁合同(是转租的),期限是从2014年8月1日到2016年的3月31日,转让费26800元,房租每年21000元,共交了61800元给转给我的人。而15年的元月房东到店里来收15年3月到16年3月的房租,说转给我的人没交这一年的租金,我及时找到转让方,他只说他已经交了,除了原他和房东签合同上写一次交情两年房租外,再没任何证据证明他交了的,直至房东下最后通牒让我搬出门面也没做出任何补救措施。我现在起诉撤销合同,退还我一年的租金及转让费,赔偿我的装修费及积压的货款。想咨询我这些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