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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两个朋友在工厂上班,试用期是两到三个月,做了一个多月之后因为工作原因要求向老板辞工,老板首先是说让他招到人再让我们走,又上了几天班实在不想做了,跟老板反映情况,老板当时已经答应让我们走,可是工资要等一段时间,当时工资都已结算清楚,已经等了有十来天了,然后今天老板叫我们去厂里面算工资说是我们走了做不出货物要扣我们百分之三十的工资!这应该吗?老板已经答应让我们走了现在工资都已经算好是多少就是多少了现在又要扣钱!我想咨询一下这个问题!

合同纠纷
2015-05-05 15:20: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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