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5年3月13日下午14:25分在上班路上被小车撞倒,当场昏迷25分钟左右,后路人抬我到路边,刚好同事经过,叫救护车送我医院。肇事者没有报警没有护送我去医院,开车离开,当日17:30分左右自首。医院诊断,脑震荡,脑出血,左眼眶外侧壁、左侧颧骨多发骨折,全身多处皮肤软组织挫擦伤。现只有保险支付一万元费用,车主一分钱未支付,我还需继续治疗。事故责任书车主全责。请问我这情况,可以评残吗?还有我现在需要继续治疗,有权利要求车主垫付医疗费用吗?还有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得到的费用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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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叫交警通知车主过来交医疗费,你这种情况可以评上伤残等级且还可以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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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评残:是否能够评上伤残,要结合出院的资料及康复的情况而定,现在没有出院,做不了评残。
2、医疗费:你可向交警提出请求,要求车主垫付。若车主或者保险公司确实不垫付,法律上也没有强制规定要垫付,这种情况,你可以自行支付医疗费,在出院后直接起诉处理。
3、本律师是阳江律师,专门办理阳江地区的案件,你可预约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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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构成伤残,建议到司法鉴定所向法医咨询。如果构成,赔偿项目肯定不同。另外,对方逃逸,超过交强险限额部份,商业险是不赔偿的。建议抓紧时间申请法院扣押车辆。
追问:暂时我没跟保险提到她逃逸的问题,她的车已经挪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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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