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我爸爸是南京六合人,做木工,14年12月27日在湖南长沙工地由于切割机故障出了工伤,右脚被切割机割伤4个脚趾,在湖南治疗后回六合又陆续治疗了4个多月目前还没好清,他是跟一个私人工头去干活的,打电话给这个工头索要误工费,他直接说没有误工费,说是自己干活造成的。后来我们带他南京做工伤鉴定因为没有劳动合同且也没有工资打款证明,所以无法做工伤鉴定,请问应该怎么办,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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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解决。要求施工单位和包工头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构成伤残等级的可主张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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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伤残鉴定,可直接主张各项赔偿,南京律师,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办公室在双龙大道地铁站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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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无法协商收集好证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必要时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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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收集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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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