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男方于今年8月离婚,离婚协议上(协议未公证)写明房屋产权归我(产权还未下来,购房协议上的购房人为男方)由男方支付房贷至09年,但从本月(11月)开始,男方就没有偿还贷款了。想询问各位律师:1。何时起诉比较合适?我需要提交何种资料进行起诉?我现在需要先将本月贷款还上吗?2。起诉后的结果会有哪几种?3。如果我让步,我自己来承担贷款,法院能否出具一份写明房屋产权归我所有的书面材料以日后待房屋产权下来后,不必男方协助,我自己便可以进行更名?(因为男方现在的态度已经很无赖,我只想尽快解决,免去日后的麻烦) 请各位律师帮我出出主意,不胜感激!

婚姻家庭
2005-11-27 01:58: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随时可以起诉,不过应该尽早,不还贷款满一定的时间,银行可能会拍卖房屋。
    2、需要提交的材料就是你们的离婚协议,和他未还贷款的证明。
    3、你现在还不需要先还贷款,因为房屋的产权人还是男方的。
    4、起诉的结果无非就是胜诉和败诉,也就是要求男方继续支付贷款或是不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5、如果你愿意自己还贷款,可以不必去法院起诉,直接要求将房子转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如果男方不同意,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男方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然后再经银行同意将贷款人的姓名改成你的就行了。
  • 赵律师:非常感谢您的及时回复!非常感谢!我还想问一下:
    1。法院会有不支持我诉讼请求的可能吗?在什么情况下会发生?
    2。现在房子的产权证还未办下来,所以无法将房子转到我的名下,我只希望通过法院的强制的力度保证此房子为我所有就好了,所以想法院能出具书面资料写明产权归属问题。这样可以吗?

    多谢了!让您费心了!
  • 法院的判决书比证明管用,只要有判决书,你就可以拿到房子。
    我想法院会支持你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