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京被判了危险驾驶罪一中院判了我拘役五个月处罚金4000元我上个月到高院。理由第一朝阳区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也是200以上他那个开车和别的车发生了我在北京被判了危险驾驶罪,一中院判了我拘役五个月,处罚金4000元。我上诉到高院,理由第一朝阳区法院判处危险驾驶罪酒精含量也是200以上,他那个开车和别的车发生了事故罚金也比我少一千元,判处拘2个月。我是把车停在路边车是静止的状态下,没有给社会带来危害,而且认罪态度好,主动缴纳罚金,本人心脏也不太好,家庭条件也不好,可以在二审减刑或缓刑吗?危险驾驶罪处罚可以变更会缓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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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饮酒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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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罪态度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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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希望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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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