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结婚后,她的户口没有迁过来还在她家的户口上,我女儿出生后也将户口上在了我老婆的名下,跟户主(我老婆的爸爸)的关系是外甥女,现在她那边拆迁,而她们那边的政策是按房子的占地面积进行赔偿,然后按户口的人口给予每个人优惠的还建房指标去购买还建房,我老婆和我女儿各有50个平方的还建房指标,可以以优惠的价格去购买,请问如果她的户主(也就是她爸爸)有权利将我老婆100平方米的指标强行占为己有吗?因为家庭纠纷的原因户主还要我老婆和女儿把户口迁走,请问户主有权利将自己女儿的户口强行逐出或注销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