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休完产假回来上班,现在想辞职,但是生育津贴还没有下来,我们的生育津贴是先打到公司账户再由公司给个人的。请问我辞职了,这个生育津贴公司会给我吗?不给的话我可以起诉吗?谢谢

民事相关
2019-02-05 05:15: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生育津贴是打给公司账户的,公司不给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津贴是国家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因此,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公司应该将生育津贴给你。
  • 您好,生育津贴是您的正当利益,公司没有理由也不能克扣您的生育津贴,建议您跟公司进行协商,如若不成请收集证据起诉至法院维护权益。
  •   生育保险津贴: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办理,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  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  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 生育津贴怎么算?
    一、北京生育津贴的计算
    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
    二、广东生育津贴的计算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 《社会保险法》中第六章 生育保险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 你好,必须给你。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女职工的产假工资和生育津贴可以兼得吗
2534
收养子女可以休产假吗
民法典 817
收养子女可以休产假吗
收养能不能休产假
民法典 687
收养能不能休产假
收养子女能休产假吗
民法典 794
收养子女能休产假吗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575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350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210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190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13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1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