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98年的时候,我家购买了一套房子,当时一直没有过户,现在想办理过户手续,但是原来的户主不配合,请问我们该怎么办,注:现在手里有房产证但是名字是原来房主的,之前购买的时候有签购买合同,里面有一项注明说要原房主需要积极配合我们过户的,现在每次去找他,他都说家里有事,现在心情不好,说等他心情好了,再联系我,这样一拖就拖了,半年多。请问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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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先协商解决(可以发律师函给对方要求其按照购房合同上的约定履行协助办理过户义务),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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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最行之有效的方式是诉讼,通过诉讼确权及要求房主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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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房主,要求他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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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无果,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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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按照约定协助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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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协商不成,尽快起诉。如需更多帮助,可以查阅我们的购买二手房全程法律指导及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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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