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下,我现在的老婆,我和她都是二婚,我有一个儿子,她也带来一个,我不在家里,她就不给我儿子吃住,我现在想和她离婚,要怎么办,我们结婚快两年了,我们是2O13年7月份领的结婚证,我们在十月份健了房子,她拿了一万块钱来,从我和她结婚到现在她都没有上班过,这两年她和她的儿子生活费和学费,我以花三四块钱了,她现在说离婚了,这个房子她说,她要我还一万块钱,象我这样的问题,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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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其二,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按一人一半的原则进行分割,若有证据证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重婚等重大过错行为,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而对于对方不合理的要求你可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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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房子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应当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你可以收集一些她有错的证据,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不分或者少分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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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