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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母亲2005年去世,父亲2006年再娶,老房子2007年拆迁,分两处房子,但是一处的拆迁协议直接写的我(父亲的女儿)的名字,我家现在还没有回迁,请问这份协议具有法律效益吗,以后回迁还需要公正吗?继母以后无权分我自己的这套吧?另一套房子以后就按照继承顺序继承吗?

继承
2015-03-30 11: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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