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本人2010年3月份入职,公司于2015年3月份提出劳动关系解除,公司只给予2013年3月至今的调休补偿,我想问问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可以反驳公司的做法。

合同纠纷
2015-03-29 22:04:2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若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就以上问题若双方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追问:你好,都律师,我想再问下关于节假日加班补偿有追诉期吗?比如我和公司签订的合同时间为2011年,我如果要求公司加班补偿的有效期应该是哪一年。还有,今年能追要去年没休得年休假吗?,谢谢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为全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 可以进行仲裁
  • 你好,如公司未缴纳社保,未签订劳动合同等,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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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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