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投资10万块转让费 可今年生意不行 半年没经营了 转让不出去 一条街几乎都是不要转让费了 我多次和她商量降低转让费 4万块转让出去 她不同意 非得要继续交房租等10万块转让出去 她不想亏本 总觉得自己能10万转让出去 我又觉得根本不可能 不想再继续交房租 已经争吵一个月了,让她买我的 她也不愿意。我想问问 如果我“提前书面通知她 我要以4万块价格 打出去 期间她可以优先购买我股份或找到更高的价格转让 否则视为放弃 我将以市场价转让出去”这样合理吗?她可以告我吗?或者有什么其他办法可以转让该店面呢?要是我不交房租 将店面股份无偿转让给她 她还能告我违约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