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五个是学生,四个住校一个走读生,在星期三下课之后几个人出去喝酒我和另外一个学生请假出去的一个是走读生另外两个翻墙出去,之后买了两瓶酒,喝完之后,我劝他们回学校,可是他们几个说还早,就在买了一瓶酒我怕出事情偷偷地倒掉了少半个,喝完酒之后我看时间不早了又劝他们回学校但是只有和我请假出来的那个学生同意回学校,并且和我一起劝他们回学校但是他们两个说不回学校,没办法只好再三的劝他两个照顾好另外一个人,之后我和另外一个同学回学校上晚自习,并且打电话有叮嘱他们两个照顾好另外一个同学,当时他们两个满口答应,晚自习下课之后快睡觉的时候,那一个走读生和另外一个住校生给我打电话说另外一个人不见了,第二天老师把昨天晚上没回学校的那个学生叫过去问话,为什么昨天晚上为什么不在学校去哪里了,那个学生说昨晚上喝酒去了,另外一个学生喝醉了现在在宿舍睡觉呢,所以老师没关其实那天晚上他们两个去取钱了把喝醉的那个同学扔在河边了,现在我们几个和学校被告上法院了,要求赔偿43万我现在想知道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需不需要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