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請教一個問題,對于一名香港員工派遣在內地深圳單位工作,內地單位轉型賠錢給內地員工時,在內地單位工作的香港員工是否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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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您这里所讲的派遣到底是哪种含义。若属于法律上的派遣,即劳务派遣单位派往用人单位工作,则您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关系并不因用人单位的变化而变化,您无法获得赔偿。若是指从香港公司派往内地公司工作,但工作关系还在香港,则也还是无法获得赔偿。若工作关系也在深圳,也就是与深圳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则您与内地员工的法律地位一致,若其他人有获得赔偿,您也应该可以获得。当然,前提是您办理了正常的外籍人用工手续。建议您先查看一下香港公司当初派遣您来深圳工作的合同和您与深圳公司签订的各类文件,确认自己的法律地位后再审查自己是否有资格获得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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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员工须办理就业证,且需要通过外服机构代理,否则,不被视为劳动关系,不会被支持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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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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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