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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一家公司从1996年4月签订固定合同3次,第一次是10年。第二次是5年,第三次5年,今年4月30日合同即将到期,期间公司没有为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在今年的合同签订中通知我,公司不提供无固定期限合同。我想请问这种情况我同意签订1年、3年或者5年合同对我有什么影响?如果我不签订这种短期固定合同我会得到什么?公司是否需要对我进行补偿?大约的补偿月数是多少?签订这种短期固定合同对我有什么影响?

劳动纠纷
2015-03-20 09:57: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他必须给你签,不签就违法了,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同时要求支付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的赔偿金
    解答:具体可以面谈,律师告知你怎样书面,已经什么时候提出,赔偿金是每月是双倍工资的
  • 请保存公司的通知证据,可以见面进一步深度咨询。
  • 你符合签订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你应该向公司提出,如果公司不同意,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应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以后的经济补偿。合同期限没有影响
    追问:具体的补偿是几个月?我还有劳动部的9级工伤鉴定证书
  • 每年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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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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