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农村拆迁村民购置了安置房,并已入住。家里老人单独有一套安置房,购房协议上的名字是老人的,安置房为小产权。不久,老人病重住院,老人在病危之时当着所有子女的面儿,立口头遗嘱,将自己的房子由其中一个子女继承,其他的子女也没意见,之后老人去世。从此父母双方都过世。家中老大为老人起笔一张遗嘱,把当时情况一一写清楚,所有子女签字同意,请问律师老大为老人写这张纸算老人的遗嘱吗?可以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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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嘱必须是生前留下符合法定形式,去世后他人代写不符合遗嘱形式不是遗嘱,但你们的这份协议所有人都签字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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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是生前留下符合法定形式,去世后他人代写不符合遗嘱形式不是遗嘱,但你们的这份协议所有人都签字是有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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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代书遗嘱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需要看文字材料后才能判断,欢迎携带相关材料前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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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不是遗嘱但是在法律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具体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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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必须是老人生前所立。但是如果子女们均承认当时老人做了这样的处分,并且没有异议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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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