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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2013年6月16日与劳务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被下派到国有企业工作,我们的劳动合同是一年一签,在2015年3月2日接到公司劳资科以不正当的借口通知,通知说,我的工资以结清,无须在本单位工作了。然而,我的劳动合同今年还没给签,请问,公司的做法合理吗?我需不需要得到补偿

劳动纠纷
2015-03-23 15:01:1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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