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受害方,在派出所和打我们的对方理论,对方骂了我们。我们这边的人就打了对方一拳。对方也没有受伤。派出所说我们这边打人者是寻衅滋事,要拘留,请问我们这边打人者算不算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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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行为是否属于寻衅滋事可以自行对照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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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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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建议来电详询 帮你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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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律师介入,从轻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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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情况,不算寻衅滋事。公安机关如若拘留,提异议或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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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