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开发商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已经竣工并有人在经营的商铺合规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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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售后包租”听起来很美
位于北京路与大连路交口的合肥铂澜商务中心·港汇奥特莱斯商业步行街地理位置相对偏僻。
销售人员介绍,这里的房子有40年产权,虽然眼下冷清,今后一定会繁华起来。而且,购买这里的商铺不用担心租不掉,因为开发商在卖房给业主的时候,已经帮业主联系好了经营单位,由经营单位包租10年,而且前三年租金可以冲抵购房款。“这样一来,价值100万的商铺,你只要付78万元就能买下来。”当然,销售人员表示,为了帮助业主少缴税,虽然商铺价值100万,但实际写在购房合同里是78万元。
售楼人员介绍,开发商指定的经营公司合肥永泰永利公司,是开发商安徽万基置业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相当于老子卖房子,儿子帮助业主经营,业主只用安心收房租就行啦。”
记者多日调查发现,合肥不少商业地产都在采取“售后包租”、“委托经营”等形式销售商铺,并承诺可将前几年的房租冲抵购房款。
揭底:
实质是业主买铺免费租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记者,国家住建部早在2001年实施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里就明文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房地产企业不得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的方式销售尚未竣工的商品房”。
这种违规销售之所以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开发商想尽快回笼资金,投资者却认为“有固定租金,没后顾之忧”。其实,投资者只要仔细分析,就会发现这是一个陷阱。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房企负责人称,采取“售后包租”方式促销的商铺一般都是位置偏僻的项目,为了吸引人气,开发商首先画出“房价必涨,地段必火”的美好愿景;然后再自己注册一个经营公司,负责售后委托经营;最后开发商将把房价虚标,价值70万的房产标价100万,然后再忽悠市民买商铺再“包租”。所谓的“前三年租金冲抵购房款”,其实等于购房人把自己买的房屋给经营公司免费使用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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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看具体情况,有这样的情况。如需更多帮助,可以查阅我们的购买商品房全程法律指导及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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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