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当初因喝醉之后,和自己的好朋友在路上和两个不认识的人发生了冲突,并且打了对方(轻微伤害),后来我被抓到看守所,后得知对方告我们抢劫,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们派出所以抢劫罪起诉到检察院,并以准予批捕,直至以抢劫罪起诉到法院,后同案自首,他的笔供和我一致,开庭时(以抢劫罪开庭审理)对方没有人出庭,他们的证人(亲戚关系),后说出的证言跟以前说出的完全不一样了,最后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我一年零两个月,出来后我得知法院找到我的家人,让我家人出一万元给对方,说是调解,我得知后快憋屈死了,我咨询律师,律师说我不能告对方诬告,因为这事牵扯着公,检,法。3院。我告就等于把他们全告了。无奈事隔两年。我想咨询一下律师,对方的行为构成诬告罪吗?两年了我还能再告吗?

交通事故
2015-02-27 09: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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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