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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们夫妻因家庭债务问题发生纠纷,我房产证上的名字是我公公的名字,他们拿房产证作抵押贷款连本带息19万元给我老公的哥还账,这个钱每个月有我老公按时打钱,7年还清,他还了3年了,还有四年,他哥有工作有能力还,但因为他根本没有还账的意思,那怎么办,我对我老公说你们商量着两个人还但他不听,那我说只有离婚,那法院上起诉能判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5-03-02 20:04:3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
    (一)建议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起诉离婚;
    (二)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四)如果婚前购房,属于婚前个人所有,对方对婚后还贷部分和相应增加部分可以要求分割;婚姻存续期间收入、车辆和房产等,如无特别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双方均分;但如果对方有过错,可以主张多分共同财产;
    (五)孩子的抚养权建议男女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以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如果孩子较小(未满2周岁),一般由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对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其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六)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详情请来电咨询。
  • 你好,那属于你丈夫哥哥的债务,你们如果偿还的话,保留好还款证据,事后可以起诉他哥哥进行返还,这是可以的;如果你们感情没有到破裂的地步,不要因此而离婚,如果确实是感情不和,则可以起诉离婚。
  • 您好,关于债务问题,那属于你丈夫哥哥的债务,你们如果偿还的话,保留好还款证据,事后可以起诉他哥哥进行返还,这是可以的;如果你们感情没有到破裂的地步,不要因此而离婚,如果确实是感情不和,则可以起诉离婚,建议你来电详谈!
    追问:那还款证据就是打钱的单子,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公公的名字,现在我们家还没分开,在一个家里住在一起,他们说还账是应该的,你说该怎么办?
  • 您好,关于债务问题,那属于你丈夫哥哥的债务,你们如果偿还的话,保留好还款证据,事后可以起诉他哥哥进行返还,这是可以的;如果你们感情没有到破裂的地步,不要因此而离婚,如果确实是感情不和,则可以起诉离婚,建议你来电详谈!
  • 您好!如不能协议离婚,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有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 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审查如果没有离婚的法定理由不会判离婚,只能再次起诉,才有可能离,给他哥哥的还款,是夫妻共同债权
  •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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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