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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打官司的目前大概120户左右(总户是300户,所以可能还会增加),业主的购房时间大约是2012年9月--2014年9月(参与打官司的主要集中在2012年9月-2013年5月),合同约定的是360天给房产证,买的早的已经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还要多出一年多了,目前房产证还遥遥无期。开发商的说法是他们欠银行钱,银行的说法是政府欠的是大头,开发商欠的是小头,可能是开发商用地契帮政府贷款了,这只是可能性。开发商之前收过我们契税和物业费。我们现在想要的结果是1,给我们商品房房产证和国家标准的违约金,而不是合同约定的总价的0.2%就了事。2,或者退房

其它综合
2015-02-08 09:15: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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