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路上和一群小孩子玩,邻居家的孩子也来凑热闹,突然他摔了一跤,然后我去扶他,他爸爸看到后就说我打他孩子,然后他和他的兄弟就来打我,他拿着一根木棍,木棍上钉着八九颗钉子,他兄弟拿着砖头将我头部打伤,去医院做CT,发现两处血肿,一处骨骼破裂,当天晚上到医院才报的警,警察也来看到我的伤情,可他们没来找那兄弟俩,说是要等伤情鉴定书,请问警察有没有在包庇他们?医药费用了一万三,他们只付了两千,请问我拿到伤情鉴定书以后,可不可以起诉他赔偿损失和坐牢呢?都过了一个月了,医生说让我回来静养,可是头还有些晕,眼睛花的症状,请问法律上可不可以让他们负责后遗症呢?他们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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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鉴定,如果鉴定为轻伤以上伤情,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期治疗费,如果经过鉴定构成伤残的话,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费用。
追问:鉴定拿到了,是轻伤一级,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所有费用吗?公诉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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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为轻伤,可起诉他们赔偿损失和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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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先做伤情鉴定,如果为轻伤以上,可以要求派出所提起公诉,对方构成故意伤害罪.
追问:鉴定是轻伤一级,之后我该怎么办?
解答:建议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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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