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入职沈阳**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外派到北京另外一家公司做外包,合同工资1500(北京市规定最低工资水平貌似也比这个高),其它就是岗位津贴。公司发邮件发了员工手册,手册中规定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享有婚假。邮件中写如果不回复默认是同意,当时也没细看也就没回复邮件。
15年2月本人打算结婚,向公司请婚假被告知工作不满一年没有婚假,必须等到4月才可以休婚假。且婚假及年假都按基本工资1500计算发工资,请问公司这个做法合法吗?怎么向劳动局投诉他们?
1、劳动法没有规定满一年才可以休婚假,公司的规定是否与劳动法相违背?
2、婚假及年假按照基本公司1500计算,员工手册中说明享受带薪休假而没有说明是底薪还是全额。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