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拖欠工资赔偿的问题。如果没有先去劳动监察立案追工资,而是直接去仲裁立案,缺少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按期结清所欠工资这个流程,是不是就不能得到50%~100%的拖欠工资赔偿了呢?我的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拖欠工资的25%的赔偿,仲裁员说这项法院不支持,所以劳动仲裁也不支持,开庭当天就把这项申请给取消了。她还说由于被申请人未到场,我不能提供直接证据,所以仲裁申请很可能被驳回。等收到裁决书,我就要去法院起诉了,拖欠工资赔偿这项应该如何追究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