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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经济纠纷,对方对我一个女人动了手,并放话要我喊我老公过来,他等着我老公(指打架),我老公在去找他的路上买了把西瓜刀用来防身。西瓜刀是用黑塑料袋装着的。结果去到他那里,一进门对方扑上来,我老公只好拔刀想吓吓对方!并没有要伤人的意思!(如果我老公真想砍人的话,那就没有机会让对方把刀夺去走。)对方把我老公的刀夺走后,就来砍我老公。旁人都扯着我老公,我老公被扯着倒在地上多次。看到一把凳子。我老公想拿凳子打对方,结果凳子被对方另外的人拦下了。我老公在没有任何还手的机会下,被对方用夺去的刀砍成了轻伤,我老公想逃跑对方依然拿刀追着砍!现在我老公轻伤2级。两个月过去了,公安局才转成刑事案件,现在对方刑事拘留5到7天,,我老公也治安拘留10天,就双方赔偿问题谈不下,对方现在想取保候审,还说自己是正当防卫。我想问的是,对方这样算正当防卫卫吗?如果对方赔偿了医药费,公安局还会公诉他吗?十万火急。在此先谢谢回答的律师啦!

刑事案件
2015-01-26 08:00:2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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