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10月份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在2014年7月份付清了全款,合同载明2014年10月31日交钥匙,,当时验房时物业公司要求我们先交付2015年的全年物业管理费,交了以后,才能去验房,我照做了。物业公司就派了一个人和我一起去验的房,验房时发现很多问题,其中最严重的是卫生间比我当时买房子时看的样品房多了一根从房顶到地面的一根管子,而且这根管子是倾斜的,我要求把这根杆子矫正成直的,并且没有拿钥匙。可是过了一个月以后,他们也没有解决。并且告诉我,那根管子动不了。因为小区是以节能环保为概念,我购买的那套房子的整栋楼顶上都装有太阳能电池板,而与此链接的光伏线就是从我卫生间里那根倾斜的管子里通过的,整栋楼,就是我楼上竖着的方向的住户有这根管子,其他的住户家就没有这根管子。我又协商了几次这个事情,每次都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搪塞我,到现在已经两个半月了也没有解决。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想退房可以吗?有损失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