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租过来没写合同,也没规定具体那个间归谁用,共2个门面链接的,后面有房东的厨房,他自己有在用,晚上房东睡在楼上,楼上前2间我们放货物,后2间房东自己睡觉生活的,当天晚上凌晨起火的,隔壁看到浓烟四起,把2楼的房东叫起来,跳窗逃出来,。。。电线是房东以前就做好的,我们没改动过,且隔壁租住户用电也是从我们店铺里经过的,,,昨天消防觉得火是我们店铺里先着的,一口咬定是我们的责任,完全不理会我们没有使用电器,也没在里面住人的实际情况,这几天就会出对我们很不利的责任认定书,请问律师,我们该怎么办?这责任是谁的?是他陪我们货,还是我们陪他房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