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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身在上海,上周刚与中介和房东签了居间协议,其中包含房屋买卖协议,并已支付2万元定金,但还没有签署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也就是没有所谓的网签。本人由于特殊原因现在不想继续履行居间协议,但中介向我追讨居间赔偿金,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

房产纠纷
2015-02-12 07:06:4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你签订了除居间协议,又签了房屋买卖协议(这个协议可以代替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效力是相当的)。说明这里面有两个合同。后一个协议是否成立和生效是前面这个居间协议是否需要履行的依据。所以必须先了解你因为什么原因不履行居间协议,特殊原因很多,你说的过于抽象。按照你目前说的情况,你可能被中介追要中介佣金,居间赔偿金,还有可能被房东追究房屋买卖协议的违约责任。这种情况我需要知道更多细节,才能为您深入指导。
  • 需要支付中介费。
  • 需要支付中介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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