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叔叔家的妹妹不久前和她的丈夫离婚了。离婚的时候说是没有孩子其实是有一个孩子。他俩当初预定男方每月给孩子500元的抚养费。现在男方突然中断了支付抚养费还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妹妹不想放弃抚养权,因为男方的人品实在是不怎么好。请问现在的怎么做才能得到抚养权。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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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子女抚养费标准|||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在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和国婚姻法》如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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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现女方抚养不需争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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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方式确定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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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