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发经过: 我在某私营公司从事技术工作,于2004年元月离职。在离职时老板拿出一打印好的文件,内容意思是要求我十年内不准到公司所从事行业工作,否则赔付五十万。为了拿到工资和年终奖,我在文件上签了字。 请问律师这是否属于限制人身自由?是否有效?我在这十年内如到原公司从事行业工作,是否真的要赔付五十万?原公司好象已由原老板的市属公司改成了与别人和营的省属公司,是否对赔付结果有影响?谢谢!

劳动纠纷
2005-11-09 05:55:0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约定时间和赔偿金额不合法,可调整并可要求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