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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买了一套房子,总价为50万,首付自己贷款交了30万,然后还有20万房地产公司说要拿这套房子的房产证去抵押,结果,不知道是什么缘由,当时房地产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未告知原因。然后一拖拖了这么多年(还未贷款),房子已经装修完并且已经住了3年多了。现在房地产公司告我们蓄意不交钱!怎么办!并且要我们一次性交清20万并且还要支付利息!这个怎么办!20万一定会还,但重点是现在没办法一次性交完并且不愿意支付利息!

房产纠纷
2014-12-30 16:58:1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认真看购房合同,看如何约定。福州吴再发律师
    追问:可是当时和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合同并非正式合同(因为房地产公司想要漏税),所以签订的是内部合同,这起法律效应吗?
  • 举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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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原合同履行,建议来电委托或咨询
  • 建议拿诉讼材料到律师所当面咨询。
  • 既然房地产公司已经将此事让法院裁断,建议你积极应诉,提交有利证据。需要律师出庭请联系!
  • 您好!看你们之间《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如果是按揭贷款,你们只要能够证明你们已经将完整的材料提交开发商或银行,导致无法贷款的原因是开发商,你们就没有责任。如果不能贷款的责任在你们,那你们就要承担一次性付款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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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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